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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有关英国葛兰素史克制药公司贿赂案的新闻报道不断见诸报端。一个突出例证是,葛兰素史克涉嫌在华伪造30亿元的旅游和会议支出,相关款项被通过虚增会议规模等方式套取并用于商业贿赂。

已被中国警方控制的葛兰素史克中国副总裁兼企业运营总经理梁宏承认,公司在华唯一的收入来源就是药品销售,成本仅30元的药,最终卖到患者手里能达到300元。在药价构成中,贿赂权贵的成本竟占到20%30%

据梁宏介绍,他负责“打交道”的一般是主管部门的领导或专家,每年他有权审批的预算达到数亿元。一种药品要上市,必须与各个部门打交道,注册涉及药监,价格涉及发改委,进医保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进地方涉及地方招标办,那个环节没有走到,都有可能前功尽弃。

葛兰素史克贿赂事件曝光,至少给我们留下这样的印象,在当今的中国,其经济和社会发展已经高度复杂化,只用过去惯常采用的一种调子(或好或坏)已经完全不能解释当前外企面临问题。美与丑和善与恶在外企身上完美地结合和表演。特殊的制度和社会环境造就了外企对中国权贵的贿赂。

这当然是目前制度不健全所造成的。外企在中国经营的目的之一是赚钱,赚钱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靠能力和创新实现;但如果制度不健全,政府官员的权力很大,社会上存在腐败之风,那么外企为自身利益不可避免地会走上攀附权贵、跟政府建立更密切关系的道路。这在中外历史上早有先例——企业为了盈利不得不贿赂权贵。

在人们眼中,越来越多的外企在中国经营中开始“变坏”。在中国做生意的外企必须在贿赂成风的环境中小心前行,即不能违反中国或本国的法律,还要想方设法扫除拓展在华业务中面临的障碍。业界人士称,在与负责项目审批的政府官员打交道等方面,要想获得必要的许可证,用现金或不合法礼物行贿仍是司空见惯的做法。

南开大学近期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半数以上接受调查的公司表示曾经为开拓市场实施过商业贿赂。另据国内一家民间经济分析机构的一份研究成果显示:在华外企行贿案件一直呈上升趋势,在中国近10年内调查的50万件商业腐败案中,至少64%与国际贸易和外商有关。包括摩根士丹利、IBM、朗讯、沃尔玛、德普、艾利·丹尼森等诸多知名外企都曾在中国涉嫌商业贿赂。

行贿作为解决问题的最佳手段,一直以来都是商业领域暗自增长的潜规则之一,无论中国本土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在这个问题上大家几乎都心照不宣,在产生需求和得到满足的过程中,一切行为似乎都合乎逻辑。对于这些已然形成规模的“行贿”群体,有人说是“入乡随俗”。

724,国内一家主流媒体刊登外国学者斯科特·莱恩的文章《在中国,外企不靠贿赂也可成功》认为,中国提供大量合算的商业机遇,各公司不应因担心陷入风险而错失机遇。如果建立强有力的促进守法的项目,各公司可以在中国安全地做生意,我们有许多客户正是这样做的,而且取得了成功。

莱恩的观点,显然是脱离中国现实的。如果涉及外企经营的商品环节少了,腐败也就少了。但这显然做不到。究其原因,不外乎巨大的利润空间使许多药企顶风而上。从近年外企行贿的高发态势来看,主要是因为其逐利的本性。不可否认,部分行业中实际存在的“潜规则”对外企行贿行为起到了推波助澜作用。

我们做一个假设,如果外企不贿赂中国权贵,不融入游戏规则,能在中国取得成功吗,答案是否定的。不这样做,外企在中国许多事情没法做。如果同流合污,充分融入目前的各种游戏规则,和中国权贵相濡以沫,当然,秋后算账也是常有的事。其实,外企最大的风险在于,由于法律无保障和权力的互斗,其结果往往是殃及池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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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林

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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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从业者、知名博主。重点关注国际、财经动向,其作品体现积极、稳健、有见地的鲜明风格。邮箱:qiulin4393@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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