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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政府决策层出台了许多针对房价上涨的政策措施,包括上月底国务院出台的楼市“新国五条”,但没有收到任何实际效果。3月18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2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显示,70个大中城市中,二手住宅价格与上月相比上涨者有66个;与去年同月相比上涨者有49个。

业界人士称,3月楼市成交持续向好,除了此前楼市热销的惯性使然,“新国五条”政策主导下的恐慌需求集中释放,无疑是助推楼市频创高位的主要因素。

当然,一度时期,人们普遍看好“新国五条”。该政策因其严厉性,不仅对市场造成心理冲击,也令部分地方政府一时进退两难,只好“等等看”。不过,由于各地方政府在政府决策层进一步明确态度前都不敢“造次”出台细则,致使中央、地方政策衔接上的“空窗期”尴尬延续。

进一步推断,“新国五条”相比严格征收20%个税的政策,控制房价的指令留给地方政府的博弈空间更小,但有效执行的难度也更高。由于部分地方近期房价上涨速度较快,一些地方政府已颇感压力。例如,深圳市近期“重启”了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的行政限价措施。

不可否定,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中,房地产业是功不可没的,但由于房价涨幅太快,房地产业也成为众矢之的,成为中央与地方、开发商与购房者博弈最为利害的领域。

10年来,政府决策层对国内某一行业出台调控政策最多的非房地产业莫属。有人做过一个统计,国家先后出台调控房地产业的政策不低于10个。特别是从2003年起,国家就开始对房价进行调控,当年就提出了六条调控措施,2005年又制定了国八条,2006年又制定了国六条。

2010年12月至2012年12月,楼市调控力度一浪高过一浪,从限购到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等。上月底出台的“新国五条”,其出发点仍是力促房价回归合理价位。然而,出人意料地是,各地的房价不仅没有回落,反而涨得更快了。

究其原因,有分析认为,主要是包括“新国五条”在内的调控楼市的政策措施,基本上都延续了一种思路,可以说都是所谓的治标之策,这些政策已经被实践和市场证明是徒劳无功的。

一方面,自2012年下半年开始的房地产市场再次加温的主要推动力是刚性需求,而不是投资投机性需求。因此,再把调控的重点放在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恐怕是下错了诊断,开错了药方。

另一方面,所谓的房价上涨考核问责制度,在过去的几年内基本上就没有被认认真真地执行过,而且也不具备可操作性。此外,各级政府加强楼市监管,并没有替代住房的供应,对于房价的涨跌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2011年国务院提出了“约谈问责机制”,尽管国务院赋予了部委约谈省级或地方大员的权力,但并未实际操作。2012年,许多城市甚至并未公布房价调控目标,导致该制度淡出调控舞台一年之久。

2012年7、8月份,二三线楼市成为涨价的主力军,住建部曾高调宣称,要把部分二三线城市列入限购名单,还要约谈这些城市的领导。后来这份名单被住建部证实“不再出台”,一些城市的楼市实现了集体胜利大逃亡,有媒体戏称在这场地方与住建部的博弈中,住建部完败。

事实上,在政府决策层所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中,都包含了“要严格施行问责制,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相关负责人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等内容。但几年来我们并没有看到那一座城市的市长或者有关人员,因为房价上涨被问责,更没有看到地方政府因出台与中央调控政策相左的政策,而被撤职查办的事例。

如此看来,房价上涨对地方政府的问责,只是一个看上去很美的“武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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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林

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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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从业者、知名博主。重点关注国际、财经动向,其作品体现积极、稳健、有见地的鲜明风格。邮箱:qiulin4393@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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