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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 林       上周末,世贸组织(WTO)上诉机构发布中国诉美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世贸争端案裁决报告,认定美方对华采取的“双反”(反补贴、反倾销)措施违反世贸规则。业内人士表示,这份裁决报告,推翻了2010 年10月WTO专家组报告的有关裁定,支持了中方的主张,其重大意义在于美国已经延续五年的对华“双反”调查的错误做法今后将不能再延续,同时对其他可能对中国采取“双反”措施的国家也有相当大的震慑作用。(3月16日《经济参考报》)

据了解,该案涉及美国商务部对来自中国的标准钢管、矩形钢管、非公路用轮胎、复合编织袋等4种产品采取的双反措施。过去,美国经常对众多中国企业正常销售活动扣上“补贴”“倾销”大帽子,“双反”措施不时被美方拿来“敲打”中国企业。而中国企业一般只能默默承受,没有任何更好的办法加以应对。

       因此,WTO上诉机构这一裁决的结果对中国意义非凡,让中国企业在应对美方“双反”措施方面积累以经验。不过,尽管中方取得了胜利,但并不等于中国企业就可高枕无忧。况且,这只是美对华“双反”措施众多案例中的4个。而美方对WTO上诉机构的裁决并不服气。3月11日,美国贸易代表科克称,“WTO的上诉机构可能管得太宽了,我们正在认真研究裁决,全面了解它所带来的深远影响,以及下一步的应对措施。”
       这说明,这次美国虽然失败了,但他们是不会善罢甘休的,美国对华“双反”措施还会增加。实际上,美国这一政策带有明显的歧视性质,迄今为止,美国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在反倾销调查中坚持用第三国的生产成本来评估中国产品的正常价值,给裁决造成极大的随意性和不公正性。
       奥巴马当政两年来,美国对中国产品频繁发起贸易制裁,其数量远远超过其前任小布什政府,导致中美贸易关系越来越紧张。例如2009年底,美国商务部突然发布公告称,由于计算错误,决定修改对原产于中国的油井管的反倾销初裁结果,税率由36.53%提升至96.51%,这与本案最高惩罚性关税税率99.14%相差无几。
       美国对中国实施“双反”措施的法律依据是《乌拉圭回合协定法》,这虽于世贸组织颁布的《世贸组织反倾销守则》框架大体一致,但基于美国自身利益的考虑,里面还是涉及到不少贸易保护的条款,而这是与《世贸组织反倾销守则》避免贸易壁垒的精神相悖的,也是国际上多数国家所竭力反对的。
       拿一国法律凌驾于全球通行法律之上,估计也只有美国这个所谓“老大”能做得出来。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美国又有什么样的考虑?其实,这是美国对中国日益崛起的担忧。今年中国GDP总量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这让全球“老大”美国心存不安。因为金融危机已经把美国折磨得够呛,奥巴马政府在经济方面也没有立竿见影的奇招。由于奥巴马总统任期过半,而对中国施压成为他寻求连任的有力武器。
       观察家们注意到,近十年来,无论是美国中期选举,还是总统选举,经济问题基本上成为核心议题。在这些选举中,美国政客急需寻找“替罪羊”,中国成了“最好的选择”。另一方面,美军从伊拉克撤军转向东亚,不时与日本、韩国举行军事演习,触动中国的神经,除此之外,似乎也找不出别的能打得响的牌。中国受关注的程度高了,遭受的非议往往也多。
       人们不禁想问,为何中国企业屡屡被美国的“双反”措施撞到腰呢?而且被撞得血淋淋地,损失少则达几千万,高则几亿美元,甚至导致整个行业的出口遭禁的巨额损失之痛呢?我们仔细分析,其原因在于目前没有良好的出口反倾销机制、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缺乏像美国、日本和欧洲企业产品的定价能力。
       看来,对中国企业来说,无论是对外发起反倾销还是应诉美国的“双反”措施,都是入世后亟待补上的重要课程。对于美国今后发起的“双反”措施,中国企业应理直气壮,从容应对,不能让美方的阴谋得逞。要认识到只有积极应对才能保住市场,不应对,或回避,就可能不战而败。不应诉,并不仅仅是一个企业的损失,还意味着整个行业其他企业也可能遭遇到相同情况,从而对整个行业造成致命打击。反之,则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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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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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从业者、知名博主。重点关注国际、财经动向,其作品体现积极、稳健、有见地的鲜明风格。邮箱:qiulin4393@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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